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经济法研究所所长。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学术委员会委员。
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生导师组组长。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
全国律协环境与资源法律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律师协会资本与证券市场专业委员会委员。
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中豪(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北京公共交通控股 (集团) 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会副会长。
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经济法理论。
金融证券法。
公司法。
文化遗产保护法。
房地产法。
企业与公司法。
李东方,男,重庆人,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学士,西南政法大学首届经济法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博士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高级研究学者。长期从事经济法、民商法的实践和理论研究,是我国知名经济法学者。在中国政法大学先后给本科生和研究生开设了多门课程。
《证券监管法律制度研究》(独著)。
《人文资源法律保护论》(领著)。
《公民的物权》(合著)。
《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研究》(合著,中华社科基金项目成果三等奖)。
《市场管理法教程》(主编)。
《经济法案例教程》(主编)。
《证券法学》(主编)。
《证券法》(主编)。
《公司法教程》(独著)。
《上市公司监管法论》。
《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研究》获中华社科基金项目成果三等奖。
2023 年 12 月 29 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由李东方教授主持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理解与适用》一书即将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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