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近新,多年参与起草和制定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环境政策,多年承担为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国内和国际环保讲话撰稿。曾以中国政府全权副代表、中国代表团副团长等身份参加联合国环境会议、多边和双边环境会议,阐述中国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成就,维护中国和发展中国家环境与发展权益。多年为中组部与国家环保总局/环保部联合主办,环保总局/环保部举办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班,为广东、江苏、天津等省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诸多地市“中心学习组”,讲授环境保护、低碳发展、生态文明和可持续发展。为外经贸部/商务部举办的发展中国家高官培训班,讲授中国环保政策、环境法制建设、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多年给北京现代汽车集团、太钢、宝钢、东风汽车公司等大型国企讲授环境法制、污染减排、循环经济、低碳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曾多年在国防大学防务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河北大学等讲授中国环境政策与法制、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近年应邀赴日本国立名古屋大学担任教授,研究低碳经济和低碳社会,并应邀在爱知大学、东洋大学开设中国环保与可持续发展讲座。出访考察五大洲近六十个国家,将国外环保先进理念和有效措施,引入国内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国家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连续两次获得国务院《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特别贡献奖》和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在国内外发表论文、著作、译著、编著近两千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