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民,男,汉族,1956年11月生,河北磁县人,博士研究生,研究员。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1974.04——1976.08 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县插队。
1976.08——1978.08 郑州地校水文系水文地质专业学习。
1978.08——1983.09 郑州地质学校水文地质教研室教员。
1983.09——1986.09 武汉地质学院水文系水文地质专业学习(硕士研究生)。
1986.09——1987.09 河南省环境水文地质总站商丘分站工作。
1987.09——1990.1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水文系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专业学习(博士研究生)。
1990.11——1991.11 联邦德国布伦瑞克工业大学学习(博士生,联合培养)。
1991.11——1993.11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博士后流动站。
1993.11——1996.0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水文系副主任、党总支书记。
1996.04——1997.04河南省地震局局长助理。
1997.04——1998.08地质矿产部地质环境管理司副司长。
1998.08——1999.06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筹建小组组长。
1999.06——2000.07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主任、临时党委书记。
2000.07——2001.11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主任、党委书记。
2001.11——2004.07中国地质调查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正局级)。
2004.07——2004.08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
2004.08——2007.04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2007.04——2014.07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中国地质调查局局长、中国地质调查局党组书记。
2014.07——2016.12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2012年11月14日,当选为中共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中共十七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