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 R. Herman,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教授。Peter R. Herman是Wilentz,Goldman&Spitzer PA的股东,在银行和公司法方面具有广泛的背景。他代表了各种商业交易中的贷款机构和商业实体。赫尔曼先生是新泽西州律师协会(NJSBA)银行法律科的董事会成员,也是新泽西州银行法银行金融交易委员会的前任主席。他也是米德尔塞克斯郡律师协会和花园国家信用社的成员。赫尔曼先生是风险管理协会的北新泽西州分会主席和理事会成员。
Peter R. Herman PeterR.Herman,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教授。PeterR.Herman是Wilentz,Goldman&SpitzerPA的股东,在银行和公司法方面具有广泛的背景。他代表了各种商业交易中的贷款机构和商业实体。赫尔曼先生是新泽西州律师协会(NJSBA)银行法律科的董事会成员,也是新泽西州银行法银行金融交易委员会的前任主席。他也是米德尔塞克斯郡律师协会和花园国家信用社的成员。赫尔曼先生是风险管理协会的北新泽西州分会主席和理事会成员。
Peter R. Herman,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教授。Peter R. Herman是Wilentz,Goldman&Spitzer PA的股东,在银行和公司法方面具有广泛的背景。他代表了各种商业交易中的贷款机构和商业实体。赫尔曼先生是新泽西州律师协会(NJSBA)银行法律科的董事会成员,也是新泽西州银行法银行金融交易委员会的前任主席。他也是米德尔塞克斯郡律师协会和花园国家信用社的成员。赫尔曼先生是风险管理协会的北新泽西州分会主席和理事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