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供销合作经济学会会长
李春生,男,汉族,1956 年 4 月出生,山东招远人,中共党员,东北林业大学理学博士,1974 年 10 月参加工作. 其履历如下 :
1974.10-1978.03,黑龙江省鹤立河农场二分场排长,农场知青办团委常委兼干事;
1978.03-1982.01,东北林业大学林学系林业专业学生;
1982.01-1983.09,国家林业部人事司一处干部;
1983.09-1987.02,国家林业部办公厅办公室秘书;
1987.02-1989.01,国家林业部办公厅办公室副主任;
1989.01-1991.03,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三局副处级干部,三组副组长 (其间:1990.03-1990.07 中央党校国家机关分部学习);
1991.03-1992.06,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三局正处级干部;
1992.06-1993.06,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二局四组组长;
1993.06-1994.01,国务院办公厅陈俊生同志秘书;
1994.01-1995.05,国务院办公厅陈俊生同志秘书 (副局级);
1995.05-1995.12,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秘书长;
1995.12-1998.10,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秘书长兼农资局局长;
1998.10-2000.09,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秘书长兼国际合作部部长 (1996.09-1999.04 东北林业大学植物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理学博士学位);
2000.09-2012.07,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 (2003.04-2008.05)(其间:2006.08 起担任国际合作社联盟亚太地区主席,2006.09-2007.01 担任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商政中心高级研究学者,2007.10 起担任国际合作社联盟副主席);
2012.07-2014.08,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其间:2012.07-2013.03 主持总社全面工作);
2014.08-2014.12,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2014.12-2016.07,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直属机关党委书记,中国供销合作经济学会会长;
2016.07-2016.11,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中国供销合作经济学会会长;
2016.11-2018.03,中国供销合作经济学会会长;
2018.03-2023.03,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供销合作经济学会会长;
2023.03 - 至今,中国供销合作经济学会会长 。
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强调要把农业农村的改革发展任务融入城乡融合发展大局,推进农业产业的全方位、多领域融合,包括产业链条融合及与相关产业交织融合等,通过产业联动等方式实现资源要素集约化配置,形成高附加值、高质量的产业链,同时要注重以产业为依托、运用新技术等赋能、加强资源要素和政策制度等融合保障,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引领作用,促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农业风险管理与粮食安全:指出当前我国面临农业资源禀赋有限等现实情况,需大力推动 “藏粮于地、藏粮于技” 战略,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健全财政投入等长效机制,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突出位置,完善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体系,创新粮食经营增效方式,健全粮食主产区奖补激励制度等,以保障粮食安全.